甲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18至19岁)
乙组(男、女):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丙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二)竞赛项目
1.甲组(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五项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甲组(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3.乙组(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五项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4.乙组(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5.丙组(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6.丙组(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五、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3〕19号)的有关规定。
(三)参赛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后方可参赛。
(四)已参加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田径冠军赛,获得各组别单项前16名(径赛)和成绩排名前12名(田赛、全能)或在比赛中单项成绩达到《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二级标准(含)以上的运动员。
(五)参加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田径冠军赛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接力项目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6:1配备。接力每单位每组别每项目限报一队。
(四)本次比赛所报项目,须与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田径冠军赛所参赛项目一致,不得更改。
(五)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参赛证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出版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全能查分表(个别部分综合使用规则)。
(二)本次比赛径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和直道栏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多个赛次比赛,400米栏、800米及以上进行一个赛次,按照电计时成绩排定名次。
(三)各项目各组别报名不足3人时,不进行比赛。已报名3人而上场比赛不足3人时,可进行比赛。
(四)弃权规定
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赛,需书面告知组委会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弃权原因并明确弃权项目。
2.赛前因伤病弃权,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考试、研学等其他原因弃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并于技术会上提交弃权申请。
3.符合弃权条件的运动员,之前取得的名次和成绩有效。未按弃权时间及相关要求书面告知组委会不参赛的运动员,视为无故弃权,取消本人本次比赛成绩及代表参赛队下一年度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参赛资格。
八、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8月26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参赛确认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4.所有参赛运动员及辅助人员获得的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合格证书。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63177012
电子邮箱:sunpeng@tyj.beijing.gov.cn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含)的,递减一名录取。参赛不足3人时,不录取名次。
(二)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十、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二、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表一:各单位运动员号码分配表
表二:全能项目比赛秩序表
表三:(1)投掷器材重量表
(2) 栏高与栏距表
附件二
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参赛承诺书
(以下简称“本单位”)自愿组队参加北京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比赛(以下简称“赛事”或“比赛”)。
为严肃赛风赛纪,维护正常、有序的赛场秩序,保障比赛期间本单位参赛运动员的人身安全,营造良好、和谐的比赛环境,保证比赛圆满成功,特签订本参赛承诺书。
一、本单位服从赛事工作安排,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赛事组委会、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等所制定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各项措施。
二、本单位明确了解参加赛事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并承担本单位运动员参加赛事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保证本单位运动员均已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指标正常,确保本单位运动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均符合参加赛事的条件,无不适宜参赛的身体疾病。如因本单位或本单位运动员存在隐瞒不报等相关问题,本单位运动员若在赛事中出现任何伤害事故,由本单位及运动员本人负责,赛事组委会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且本单位承诺已为本单位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或派出参加赛事的工作人员购置足额保险,前述相关人员的安全、意外伤害事故、财产损失等由本单位及其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单位将向赛事组委会、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等提供本单位运动员的身份证件,用于核实运动员本人身份及参赛资格,本单位保证提交的运动员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现象。
四、保证本单位参赛人员在比赛过程中遵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遵守裁判、医疗人员和安保人员的要求,不辱骂裁判、对手及工作人员,不打架斗殴,如有违反,将接受赛事组委会处罚及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若赛事组委会、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等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本单位将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证本单位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如因身体不适或发生突发状况,主动退出比赛。因本单位运动员本人坚持比赛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均由本单位及运动员本人承担。
六、保证本单位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发生受伤或突发疾病等情况时接受赛事主、承办单位在赛事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本单位及运动员本人自行承担。
七、保证本单位运动员在比赛期间注意食品安全问题,尽量减少在外用餐,如因在外用餐引起安全问题,由本单位或运动员承担责任,赛事组委会及其关联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单位保证运动员在使用比赛期间的宾馆设施、设备时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且本单位同意,对于因入住宾馆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的原因给本单位或运动员造成的损失,赛事组委会及组委会关联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单位保证未成年运动员的监护人知晓并同意该运动员参加本赛事。本单位保证运动员(如未满周岁,包括其监护人)授权赛事组委会及其指定媒体无偿使用运动员的集体肖像(三人或三人以上)、姓名、声音和其他个人资料用于比赛的组织、宣传和推广。
九、本单位确认并同意,如本单位或本单位运动员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运动员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如因此导致赛事组委会及其关联方、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遭受任何损失,本单位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领队签字:
区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运动员自愿参赛声明
致:年北京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主办方(以下统称“赛事主办方”)
作为田径项目参赛运动员(以下简称“本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本人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并自愿签署如下声明及承诺: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赛事及一切与该赛事相关的活动(以下统称“赛事”或“比赛”),并具有参加本赛事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意本人参加该赛事;
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确认知晓参与本次赛事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亡风险),承诺本人已经通过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确认本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符合参赛条件。本人已为参赛做好准备,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承诺自愿承担参赛带来的所有风险。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确认并同意,本人参加赛事举办全过程中所发生的非因赛事导致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残疾、死亡等事件及因此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等损失,赛事主办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人完全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良好,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指标正常,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患有任何不适合参加比赛的疾病。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承诺,如隐瞒任何病情,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将自行承担由此所导致的全部后果。
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愿意遵守本次赛事的所有要求,并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如果本人知道自己在赛事之前或者赛事期间存在患病、受伤等可能有碍自身比赛状态的情况,或者发现、注意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的健康或安全的风险或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肌肉拉伤、软组织挫伤、眩晕等任何身体不适,本人将立刻停止参赛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工作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承担。
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同意,在比赛期间本人发生受伤或突发疾病等情况时接受赛事主办方在赛事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接受该等医疗救治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承担。
本人知悉并同意赛事主办方将本人在报名过程中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人参赛、赛事成绩查询等为促进赛事正常开展所必须情形;本人知悉并同意赛事主办方在赛事期间通过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对本人进行身份识别。
本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参赛,同意向赛事主办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的身份,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同意承担因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赛事过程中,本人将遵守赛事纪律,遵守赛事主、承办方所制定的各项赛事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各项措施,不辱骂赛事工作人员、其他参赛者,不打架斗殴,如有违反,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将接受赛事主办方等相关主管机构的处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承诺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体育局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比赛秩序,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和影响裁判员的执裁工作,不食用不符合反兴奋剂管理要求的任何食品和营养品,自觉配合兴奋剂检查人员,自觉接受反兴奋剂的管理教育,确保不出现任何兴奋剂违规事件。
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将积极主动维护和宣传赛事正面形象,客观、正确对待比赛胜负,不通过媒体采访或个人社交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等)发表、散播有关赛事虚假消息或不当言论,避免不实报道对赛事主、承办方等产生不良影响。
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确认并同意,如本人、本人法定监护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声明或承诺,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若因此给赛事主办方造成任何损失,本人法定监护人将向赛事主办方承担赔偿责任。
运动员签字:
法定监护人签字:
法定监护人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上述如有变化,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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